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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外海首宗風電環評過關 最快2022年商轉

2017-09-12

彰化外海首宗風電環評過關 最快2022年商轉

2017-09-11 20:58聯合報 記者侯俐安╱即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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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外海首宗離岸風電環評案,今天通過環保署專案小組審查。環保署今天召開「海龍二號及海龍三號離岸發電計劃環境影響說明書」專案小組第二次聯席初審會議,歷經近3小時決議開發單位補充修正資料後,建議環評大會通過,兩座風場最快2022年至2024年可商轉。

環保署今天一口氣排審三家開發商、九個離岸風機開發案審查,首位排審大彰化東北、大彰化東南、大彰化西北、大彰化西南等四案因水下及陸域文化資產等問題被要求補件再審;第二案海龍二號及三號歷經審查建議通過。

根據開發單位簡報,海龍二號位於彰化縣外海,離台灣最近距離約45公里、面積59.2平方公里;海龍三號位於彰化縣及澎湖縣外海,距離台灣及澎湖最近距離分別為50及40公里,面積為85.2平方公里。

海龍二號因應交通部航港局今年8月21日預定公告的「台灣彰化外海岸風電潛力場址海域預定航道」,避開航道範圍,風場面積由100.5平方公里縮減為59.2平方公里,減少約40%。

海龍二號、三號場址都已避開漁港、濕地、保護區、漁業資源保護區、重要野鳥棲地及白海豚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等區域,兩案單機裝置容量介於6至9.5百萬瓦(MW)。

年淨發電量海龍二號預估1年約有1450百萬度;海龍三號預估1年約有1681百萬度,業者也承諾施工前成立環保監督小組,專家小組學者不得少於三分之一、漁民及當地代表不得少於三分之一。

由於環評委員認為業者已充分說明環境影響,要求業者必須進一步調查遷移性鳥類飛行高度與路徑等長時間背景調查規劃,以及文化資產調查等資料,同意該案建議環評大會通過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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