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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家開發商 (10個離岸風場)為離岸風電遴選獲選業者分於109年完成738MW、110-114年3098MW建置

2018-05-01
離岸風電規劃場址遴選結果正式出爐! 109年完工併聯遴選分配容量738MW,110-114年完工併聯遴選分配容量3,098MW,總計容量達3,836MW。經濟部今(30)日召開說明記者會,公布離岸風電規劃場址遴選會議及容量分配結果,計有7家開發商 (10個離岸風場)為遴選獲選業者。獲選容量區域分佈上,則以彰化地區 2,400MW(62.6%)為最高,其次分為雲林地區708MW(18.4%)、苗栗地區378MW(9.9%)及桃園地區350MW(9.1%)(詳如附件)。

經濟部於本(4)月20、27-28日召開離岸風力發電規劃場址遴選會議,審查109年以及110-114年完工併聯申請案。依經濟部今(107)年1月發布的「離岸風力發電規劃場址遴選作業要點」規定,民國109年完工併聯分配容量以0.5GW為原則,民國110-114年完工併聯申請案以3GW為原則,兩階段均以技術能力及財務能力等 2 項目進行評分排序,109年完工併聯申請案另加以參考籌設許可應備文件取得情形,審議風場開發進度。

經濟部表示,除技術能力與財務能力遴選項目外,各業者更展現離岸風電在地化、產業及地方發展的投入與決心,期盼取得參與國內離岸風電建設工程。經濟部說明本次遴選作業,民國109年完工併聯有3案風場進入遴選會議審查,民國110-114年完工併聯遴選會議則有17件審查案風場,歷經20日及27、28日三天遴選審查,再依評選後的排序及作業要點規定分配容量,確認最後分配結果;民國109年完工併聯遴選,有2家開發業者獲選,並依作業要點規定,考量風場完整性、開發效益及公告之併網容量等條件後,增加核配238MW,總分配容量738MW,民國110-114年完工併聯遴選,有6家開發業者獲選,考量風場完整性及開發效益等條件後,增加分配98MW,總分配容量3,098MW,民國109-114年總計容量3,836MW。經濟部補充說明,上述結果係依評選序位及台電公司公告之併網容量所分配結果,惟已獲得分配申請案,後續如依規定放棄獲配容量,則上述分配容量將隨之調整。

此外,經濟部更藉遴選機制推動離岸風電,並納入「產業關聯效益」項目,獲選110-111年完工併聯業者必須於今(107)年底前提出具體產業關聯執行方案並經經濟部完成審核;至於獲選112-114年完工併聯開發業者最遲也必須於明(108)年底前提出。除獲取潔淨電力外,更將穩健有序帶動國內既有製造業及服務業轉型,促進本土能源供應鏈發展,以創造更大產值與更多就業機會,並帶動整體經濟發展。未獲遴選業者,皆可於今(107)年6月參與競價,競價結果將於6月底對外公布。

經濟部積極推動離岸風電發展,已藉示範獎勵階段成功商轉我國首批離岸示範機組、樹立典範案例里程碑;第2階段潛力場址則採「先遴選、後競價」方式,俾兼顧再生能源推動與國家財政負擔之平衡。未來於114年累計設置5.5 GW離岸風場,累計共將創造投資額達新臺幣9,625億元,累計創造約2萬個就業機會,同時帶動年減碳量達1,047萬噸,約相當於26,926個大安森林公園年減碳量,將有利於實現強化能源安全、創新綠色經濟、促進環境永續等政策願景。

發言人:經濟部能源局李君禮副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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