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在前瞻基礎建設中編列四十五億元補助地方政府開發「平價產業園區」,經濟部工業局表示,將透過補助,輔導地方政府將非法工廠「集中管理」。此外,只有低汙染工業才能進入平價園區。
經濟部工業局組長陸信雄表示,平價產業園區就是規模較小、價格較低的工業區,但是只能接受低汙染工業進入;非低汙工業如味精、紙漿、石油化工等,還是只能進入傳統工業區。
目前經濟部對於低汙染工業有兩套認定標準,產創條例的「興辦工業人使用毗連非都市土地擴展計畫申請審查辦法」,列出五十一項工業為非低汙染工業,但是中部辦公室的「未登記工廠補辦登記辦法」則列出卅六項,較為寬鬆。未來平價產業園區對低汙染工業將採用哪一項標準?
陸信雄指出,為讓周遭住戶感到安心,「平價產業園區對於低汙染工業將從嚴認定」,將採產創條例版本。換句話說,起碼有五十一項工業不能進入平價產業園區。
至於平價產業園區方案是否會讓違章工廠就地合法?工業局指出,「不會有就地合法情況」。地方政府將視土地使用分區規畫與產業聚落因素等,規畫平價產業園區並讓廠商統一進駐,部分非法工廠勢必要搬遷。
工業局表示,至於平價產業園區選址、土地使用是否需要變更等,都是地方政府主導,經濟部不會涉入。未來平價產業園區的管理權也在地方政府手中。
工業局指出,原本工業局希望每個縣市都能夠開發一處「平價產業園區」,最後改為「提案制度」,由地方政府規畫、提案後,工業局再審核;目標是輔導設廠共一二八公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