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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工廠大火 燒出經濟病灶

2017-07-17

地下工廠大火 燒出經濟病灶

2017-07-17 00:21 經濟日報 本報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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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萬丹塑膠廠大火 報系資料照片
屏東萬丹塑膠廠大火 報系資料照片
 
屏東鳳榮塑膠棧板公司日前發生大火災,事後它「被發現」是一家營運已超過30年,卻沒有任何工商登記的地下非法工廠。這個事件媒體多將之作為個案處理,很可能數日後就被淡忘。但這場大火也燒出了台灣經濟的根本性問題,值得各界嚴肅以對。

先由表象問題來看,台灣地下違章工廠的存在為時已久、為數頗多,已是眾所皆知,只是歷任政府從不願認真面對處理。以鳳榮為例,工廠廣達3,000坪,又不似通緝犯會四處流竄,竟然可以屹立30年。而屏東縣政府一句「查報疏漏」難道就可免責?縣府另稱將對業者「從重裁罰」:依空汙法裁罰10至100萬元、依工廠管理辦法、區域計畫法等對非法設廠部分行政罰鍰6萬至30萬元。此一裁罰之輕重,人民自有公斷,重要的是,屏東縣政府是否自此努力查報地下工廠並比照「從重裁罰」?其他各縣市是否依然無動於衷,不出事就不查報不裁罰?

更重要的是,地下工廠反映了台灣經濟的特徵或病徵。我們很難想像在先進國家中,會有像台灣這麼多地下工廠明目張膽存在,而要取締處理地下工廠何其容易,只要斷水斷電即可,但自中央到地方政府,卻長年漠視、默許其存在—中央政府對地下工廠向來沒有具體明確的處理政策,即使是否要就地合法,至今仍莫衷一是;地方政府也多因考量人情、選票、特殊利益、社會安定等各種因素,寧可模糊以對。

地下工廠之所以為地下,自有其不宜、不該在此位址從事生產的理由。因此地下工廠的存在當然就是便宜行事,不願到合法工業區設廠,試圖節省成本。這對合法到工業區設廠、接受法令規範的廠商而言,情何以堪。地下工廠的存在十足反映了台灣廠商慣於藉降低成本來獲得競爭力的特性。這種特性其實與層出不窮的偷排廢氣廢水、非法壓低薪資、劣油混充好油等事件,並沒有太大的不同。

此外,地下工廠的氾濫也與台灣的產業結構有關。台灣目前已少有下游最終產品的生產,廠商多屬供應鏈的中上游,很少直接面對消費者,也就沒有經營品牌或商譽的迫切性,這更加大了廠商無所不用其極地降低成本的誘因,即使非法也無妨,加上政府的默許,地下工廠如何能不像雨後春筍般地出現?

事實上,台灣有些地下工廠也生產出不錯的產品,對國家的出口、產值、就業有所貢獻,甚至得到政府要員的嘉許、表揚,這或許也是政府遲疑而不敢對地下工廠動手的原因之一。然而,台灣未來的產業發展,無論要追求品牌建立或是提高品質以建立產品的關鍵性,都必須一如先進國家的廠商般注重細節、符合國內外法律規範,沒有便宜行事的空間。如果從政府到民間,還是因循苟且地依賴舊有模式來獲取所謂「競爭力」,這樣的國家長期而言反而是很難建立真正的競爭力的。

我們很難想像先進國家會存在為數眾多的地下工廠,也難想像這些國家的高品質產品會產自地下工廠。正因如此,台灣氾濫存在的地下工廠正顯示了某種貪圖小利、忽視規矩的社會特質。這種特質,既反映在生活中的任意違規停車或不禮讓行人,也反映在生產活動中的非法排汙排廢。地下工廠雖看似最不影響一般人的生活,長期而言,卻是影響產業升級轉型、拖累經濟進步最巨大的因素。

如果政府還有把國家建設偉大的理想,也對Made in Taiwan的國家產品形象有所堅持,就不能在一面高喊工業必須進化到4.0之餘,一面繼續容忍與漠視地下工廠的存在。屏東大火燒出的問題,不只是公共安全與健康危害,更燒出了台灣經濟的病態。正如蔡總統在去年就職演說中明確宣示的,台灣未來的經濟活動必須重視永續發展,我們期待政府自此嚴肅面對地下工廠,提出明確的解決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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