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概要 | 開發現況 |
彰濱工業區開發緣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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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經濟發展需地殷切之背景: |
(1)自民國61年起,因台灣地區經濟蓬勃發展,工業成為經濟之主幹,其成長率超過總體經濟成長,工業生產占國內生產額及出口貿易之地位日趨重要;因而全省各地所需工業用地激增,計自民國61~67年間平均每年需求為1,200公頃,同期間開發出售之工業區土地則平均每年僅440公頃,遠不敷實際所需。而各地方政府及工業發展投資策進會紛紛向經濟部要求開發工業區,以促進當地工業發展。 (2)根據行政院民國65年核定之「台灣經濟建設六年計畫(民國65~70年)」平均每年約需工業用地1,000公頃;民國67年經建會訂頒之「台灣地區綜合開發計畫」第1期(民國66~75年)應增闢工業用地6,100公頃,其中中部區域1,400公頃;第二期(民國76~85年)應增闢工業用地8,400公頃,其中中部區域2,200公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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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階段性開發任務: |
(1)第1階段(民國66年編定至70年暫緩施工),配合公營企業需地之規劃背景: 經濟部邀請各相關機關多次於台中港腹地勘察,且各公營企業紛紛提出用地需求(如表2-2),係選定彰化縣濱海沿岸經濟價值較低之海埔地做為中部地區重化工業長期發展之基地,以供基礎工業(電力、石化及鋼鐵)設廠使用。經行政院民國66年9月26日台66內字第8056號函核准編定彰濱工業區全區用地面積4,300公頃(伸港區930公頃、寓埔區1,210公頃、崙尾區1,230公頃、鹿港區930公頃)。為配合工程規劃及對外聯絡道路需要,經行政院以台68內2359號函核准增編工業用地(福興區、漢寶區及5條聯絡道路),並經彰化縣政府於民國68年3月30日以(68)彰府地用字第46333號公告在案。
(2)因全球經濟不景氣暫緩施工 彰濱工業區自民國68年開始施工後,適逢第二次能源危機及全球經濟不景氣之影響,各銀行緊縮銀根,廠商投資設廠意願低迷,市場需求丕變,開發無以為繼;開發計畫遂奉行政院民國70年6月2日台70內7399號函示暫緩施工,當時已完成造地面積共 412公頃。 (3)第2階段(民國79年復工迄今),配合經濟景氣復甦復工且重新研訂開發計畫: 民國76年起,全球經濟景氣復甦,大型工業用地需求殷切,行政院即於民國77年1月14日第2065次會議決議依據行政院及經建會研商之結論:「彰濱工業區原編定6千餘公頃土地中,已完成用地取得之線西、崙尾、鹿港等3區及5條對外聯絡道路,同意繼續保留工業用地之編定;其餘尚未完成用地取得手續之伸港、福興、漢寶等3區,鑑於近年產業結構之改變,使用濱海工業用地之需求亦趨減少,本案經濟部建議解除原工業用地之編定,並交還台灣省政府管理使用乙節,原則同意。」台灣省政府表明願自行辦理開發,經建設廳指定由住都局負責計畫構想及評估工作,提出伸港區做為彰化縣全縣垃圾壓縮掩埋場及彰濱遊樂區開發計畫等土地利用計畫。 行政院民國77年1月21日台77經2011號函示︰「彰濱工業區中,已完成用地取得之線西、崙尾、鹿港等3區及5條對外聯絡道路,繼續保留工業用地之編定,並由經濟部視需要予以分期開發、使用、與管理」經濟部工業局考量政策需要、環境生態保護及地方發展之考量即重新研訂開發計畫,亦因原公營企業用地需求不復,故開發目標重新修正為籌設「綜合工業區」而進行開發。 彰濱工業區重新規劃作業完成,於民國79年11月5日審查通過「環境影響說明書」後復工,復於民國81年9月26日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各項工作遂全面展開。行政院亦曾於民國80年核定彰濱工業區為六年國建計畫之一,配合中部地區工業長期發展需要,作為繁榮地方與代表地方形象之工業發展中心,建設高品質、高科技的綜合工業區。 (4)延長開發及10年策進計畫 彰濱工業區原核定開發期程至民國90年12月底,經濟部工業局衡量開發進度、廠商進駐情形及景氣變動週期等因素後,於民國99年提出「彰化濱海工業區延長開發及策進計畫」,將開發期程延長10年至民國109年,並隨時配合經濟景氣,檢討調整開發期程。 (5)崙尾區納入自由經濟示範區 配合國家政策推動設置自由經濟示範區,行政院民國103年10月8日院臺經字第1030058264號函將彰濱工業區崙尾區納入自由經濟示範區。 崙尾區具有交通便利、大面積土地可利用,土地權屬單純等優勢,且鄰近線西區、鹿港區之產業發展已趨成熟,崙尾區納入自由經濟示範區後,透過推動智慧物流等相關示範產業,可促進產業發展與創造地方就業機會,進而擴大示範區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