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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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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係依經濟部工業局97.03.28工地字第09601171120號函辦理,其中彰濱及雲科二區售價自97/04/01-98/12/31止停止計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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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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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租金係按各區土地之審定售價乘以年租金率5.6%再除以12個月求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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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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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項之租率逐年於一月一日及七月一日依行政院中長期資金貸款利率調整之,並逐年按基期租金及當期行政院主計處公布之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幅度比例調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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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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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第一、二年免租金,第三、四年之租金按租金審定租金六折優惠,第五、六年之租金按租金審定租金八折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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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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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所列金額係供參考,實際租金價款以繳款通知上所載為準,另利澤區三期鄰台二線部分坵塊售價重新審定和上表列不同請另洽承辦單位。 |